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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久放一次假當然是要好好的去旅遊放鬆一下心情
但最大的問題就是住宿的問題,到底要選者哪間飯店或旅館比較划算又住得舒服又安心!
比較了一下多家旅館跟飯店後來發現(福華 Villa (Howard Beach Villa))真的沒讓我失望,去到那裡玩得開心住得也安心
以下是 福華 Villa (Howard Beach Villa) 的介紹 如果也跟我一樣喜歡不妨看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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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訊息描述:
關於福華 Villa
簡介
位於墾丁 的范圍之內、交通方便,福華 Villa已成為當地旅遊的最佳落腳點。 這裡距離市中心僅,離機場也不過分鐘的路程。 坐擁良好的自然環境,比鄰船帆石, 七孔瀑布, 社頂公園等景點,所有這些使得這家飯店別具特色。
福華 Villa一直致力於為您提供最尊貴的服務與一流的設施,確保您下榻飯店期間愉快、愜意。 為了給客人提供更舒適和更便利的服務,飯店配備了所有房型皆附免費WiFi, 24小時前台服務, 24小時送餐服務, 配有無障礙協助設備, 快速入住/退房服務。
體驗高質感的舒適休憩空間,部分客房配有平面電視, WiFi, 私人泳池, 免費WiFi, 按摩浴缸,讓您回房之後能好好地放鬆休息。 飯店的娛樂設施相當齊全,包括熱水浴缸, 健身房, 附設高爾夫球場, 室外游泳池, 兒童遊戲區。 不管您來墾丁是出差還是旅行,福華 Villa都能讓您在留宿期間擁有一段難忘的回憶。
酒店
服務設施摘要
網路
所有房型皆附免費WiFi
公共區域WiFi
交通
停車場
機場接送
租車
接駁服務
單車出租
健身休閒活動
健身房
遊戲室
泳池與戲水設施
熱水浴缸
室外游泳池
陸上運動
附設高爾夫球場
網球場
壁球室
桌球
花園
餐飲服務
24小時送餐服務
送餐服務
餐廳
寵物
可帶寵物
清潔服務
送洗服務
客戶服務
快速入住/退房服務
可寄放行李
報紙
旅遊行程
禮賓服務
可吸菸
住宿內設施
配有無障礙協助設備
電梯
商店
吸菸區
公用交誼廳/視聽室
健康與安全性
24小時前台服務
商務與貨幣服務
附設ATM提款機
外幣兌換
可使用語言
中文
英語
政策
付費機場接駁服務:如有需要,請最少於入住前2天將您預計抵達的時間及相關細節提供給下榻住宿,以利為您安排接駁事宜。
孩童收費標準&加床規定
嬰幼兒0-2歲 | 在不加床之情況下可免費與大人同住。【提醒您】嬰兒床可能會需要付費使用。 |
孩童3-9歲 | 在不加床之情況下可免費與大人同住。 |
請注意:若單筆預訂超過5間客房,可能會需要遵守其他相關規定以及符合額外的要求。
實用入住資訊
客房總數: 13
最早可辦理入住的時間: 03:00 PM
最遲可辦理退房的時間: 12:00 PM
機場接送服務價格: 400 TWD
商品訊息簡述:
蜜月行
中國時報【陳志賢、徐養齡、林偉信╱台北報導】
涉及學童陸正被綁架撕票案、女保險員柯洪玉蘭遭強盜分屍案的死囚邱和順,民間司改會多次為邱向最高檢察署聲請非常上訴,均遭駁回後,檢察總長顏大和認為,該定讞判決未調查邱的自白是否出於任意性,以及未傳喚柯洪玉蘭女兒及承辦警員作證,以判決違背法令,昨首度提起非常上訴。
邱飽受病痛折磨
邱和順律師團隨後發表聲明,對顏大和提起非常上訴「深表敬佩」,並指邱近年身體狀況極差,飽受病痛折磨,如果冤死在看守所,就是重演江國慶案的悲劇,希望最高法院審慎審理,讓邱仍有洗刷冤屈的機會。但其他法界人士認為,翻案可能性仍低。
陸正父親陸晉德得知後表示,此案纏訟近30年,不計其數的法官、檢察官、當事人及律師參與,不料總算盼到定讞卻未依法執行,還被顏大和否定,他質疑背後目的是廢死,痛斥「台灣司法體系都是飯桶!」
家屬批司法飯桶
陸晉德回憶說,當年主嫌邱和順曾當面向他道歉,滿臉懺悔「希望法官能判我重一點!」其同居人吳淑貞甚至向他下跪認錯,對照邱事後聲稱遭刑求逼供,「根本不是事實」。
他強調,陸正案卷宗累積成山,質疑顏大和沒有仔細將卷宗都看清楚,期盼最高法院能盡速駁回非常上訴,邱能夠盡速伏法。
借鏡美「無辜計畫」
發生在1987年的陸正案、柯洪玉蘭案,檢警認定邱和順涉案,案件纏訟近30年。2011年7月28日,最高法院維持高院更11審見解,判邱和順2個死刑定讞。
最高檢指出,最高檢考量外界質疑邱和順案偵審程序有爭議,為求慎重,依據法務部函示,參考美國人權聯盟「無辜計畫」,檢視有無指認錯誤、檢警偵訊不當行為等情形。
研議後認為,本件確定判決對於邱和順自白及共同被告供述是否出於任意性,未予調查,且未傳喚柯洪玉蘭女兒及承辦警員到庭作證,釐清卷內所載柯洪玉蘭屍體上游17公尺處溝中所發現黑色塑膠袋內女鞋,與柯女女兒所指認者是否同一雙?是否為柯洪玉蘭生前所穿?即輕率認定該黑色塑膠袋與本案無關。
另聲紋鑑定的勒贖錄音帶已滅失,且從未在法庭上提出,判決竟認該聲紋鑑定有證據能力,有判決不符證據法則、理由不備、理由矛盾等違背法令情事,且侵害邱訴訟上防禦權,提起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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